卫龙、绝味、椰树、茶颜悦色……食品低俗营销为何屡现?(2)

2022-04-01 15:56  新京报

3月31日,新京报记者发现,卫龙相关电商旗舰店内均无带有上述文案的辣条。同日,卫龙方面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新的产品包装文案还在讨论中。而新京报记者还注意到,天眼查App显示,卫龙曾申请包括"快乐撸起来""贼大"等商标,但相关商标均未获审核通过,目前为无效状态。

据悉,卫龙由创始人刘卫平兄弟2001年在漯河成立,主营业务为辣条产品的生产、销售,旗下产品包括大面筋、大辣棒、亲嘴烧、魔芋粉及肉制品等。2021年5月12日、11月12日,卫龙两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欲登陆资本市场。

关于低俗营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称,这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是指营销活动违反善良道德、商业道德,具有一定的恶劣影响。卫龙的相关包装"约吗""贼大""强硬"等文案放到一起,会有明显的性暗示,属于低俗营销,涉嫌违法。我国广告法有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法第十条也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在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看来,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卫龙的广告语是否属于淫秽、色情,是否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在界定上较为模糊。"

针对此事,3月30日,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市场监管局已经介入处理,调查取证还需一段时间,日后会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