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老李是一位77岁的独居老人,老伴去世多年,子女定居国外,常年独居的他因患有耳聋深居简出,且伴有老年痴呆症状,无法正常社交。自今年开始,住在老李楼下的胡某多次以房屋漏水为由,要求李某尽快出售房屋。4月时,老李和胡某来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老李稀里糊涂将房屋卖给胡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收到了5万元购房款。没有了唯一住所的老李暂时被安置在养老院。当老李的家属得知老李卖房这一情况后,为维护老李的合法财产利益,帮助老李雇佣了诉讼代理人向延吉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受案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原告表示,涉案房屋位于延吉市繁华地段且临街临河,房屋价值应高于5万元。原告的代理人认为胡某利用老李独居、年迈、耳聋、交流能力差、缺乏判断力、不懂市场房价等弱点,通过买卖骗取了房屋的所有权,严重侵害老李的合法权益,该交易属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被告胡某表示,其与老李的房屋买卖交易是在同一楼的业主王某的介绍下以近8万元的价格成交的,因王某曾给老李垫付了取暖费,遂抽出2万元支付给了王某,导致老李仅收到了5万元购房款。另外,胡某认为双方在办理交易时,老李的头脑思维清晰,房管部门对其询问他都能正常交流,也能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进行头像采集和签字,其售房行为是真实意思表示。现胡某已经对涉案房屋进行了重新装修并入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