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打男孩的CT报告。图源长城网
一个13岁的男孩,因为逃学被父亲送进所谓的"成长基地"矫正,7天后因为写了一张求救纸条,被"班主任"殴打致右侧额窦骨折,男孩接受开颅手术后右眼仍无法视物。
这是近日发生在湖北阳新县的真实惨剧。男孩被送入基地后,长期被宿舍一名比他大的学生霸凌,无助的孩子只能写纸条求救,然而,这张纸条却换来了涉事"班主任"张某的凶残报复,张某使用的殴打工具,从戒尺升级到空心铁杆子,最终一步步酿成了这起悲剧。
令人不安的是,这类打着"矫正""成长"旗号的暴力机构,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从"豫章书院"到杨永信的"临沂网戒中心",再到今天的"阳新成长基地",名字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暴力的内核从未改变。
任何形式的体罚,都不是教育的合法手段,更何况这样的暴力殴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男孩的右眼最终失明,这已经不是管教不当的问题,而是严重的故意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