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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条例发布时间的选择,到条例内容,有哪些信号和国家态度值得重视?
国家做事,一定是非常讲究时机拿捏和宏观布局的,这一次的《住房租赁条例》,就是一个很好的现实例子。
首先,从发布时间上来看,就很有门道。
条例的消息一经发布,国家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住房租赁条例》答记者问,从发布时间来看,这次是要大抓特抓租房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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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布时间的选择这个维度来看,最直接的信号,就是国家对于国内房地产经济的阶段认定,正式进入了"存量运营"的阶段。
这么多年市场发展下来,并没有形成特别巨无霸的、特别大的,市场占有集中的,或者是这个头部的这个住房租赁企业。
就是因为住房租赁在过去的20年里面并没有快速的发展。
相反过去20年快速发展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国家重视什么,就是阶段信号,这应该没有争议。
其次,本次条例中,范围很清楚,只管国有土地上住房,小产权就不在其列了。
国家鼓励个人当房东,也鼓励企业当房东。要知道。国家自己就是最大的房东,目前很多城市上市及待上市的保租房数量已经占据市场最大的比例。
"十四五"时期,全国计划筹集保租房870万套(间),截至2023年底已筹集573万套(间);
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统计公报指出"全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等开工建设和筹集180万套(间)"。
而且大家都知道不止十四五,接下来各地方为了完成去库存的任务,还要收购大量商品房和成熟土地。这些房地产收购过来,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也是要做保租房的。
现在国家鼓励其他拥有住房的单位、个人出来跟自己卷,说明房地产销售市场是真的指望不上了。正如本号在之前文章中聊到的一个观点,那就是未来的房子越来越偏向于消费,国家也鼓励大家多多租房居住。
最直观的证明,就是租购同权不断推进,这次的文件里再次提及。
既然租房也能享受同样的权利,房价又一天天下跌,那谁会想不开非得去买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