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这次条例中的一个规定,可以看作是国家即将扩大房地产经营税源的准备:
(相关规则内容在条例第八条,大家可以对照查看)
图片来源:条款原文
以后不允许背着官方私下搞出租,只能到指定平台进行租赁,而且租赁合同要到房管局备案。
以后一联网,顺便解决了房东租金收入漏税的问题,一举两得。
看问题要抓关键,条例的意义就是规范,既然是规范,那就必然会消灭一些原本的灰色空间。
房地产税可能时机不成熟,但是租赁属于市场交易行为,相关的税收和条款早已成熟。
既然土地财政玩不下去了,楼市维度的钱收不上来了,但是衣食住行的刚需市场化行为规范征收,合情合理吧?
二房东生意和相应的群体,天塌了,国家的意思很明显,以后这个环节的生意,是国家做。
够直白清晰了吧?
最后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整个条例明显有倾向弱势群体和无产群体的规则设计。
很明显,这是为进一步推进和实现"租售同权"进行规则环境的设计。
毫无疑问,这对于当下依然还捆绑着教育,户籍这样的"无形价值"的房产,是直接利空。
几个关键点和信号一梳理,国家对于房地产经济的态度,是不是就很清晰了?
图片来源:头条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