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改革的主要内容
新政的主要内容大致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地方官僚机构的整顿,二是官僚选拔制度的改革。范仲淹对地方官僚机构的整顿,具体有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地方责任制,也就是扩大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做到中央逐渐下放一些权力给与地方,以便增加地方政府官僚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地方官员在治理地方功过的考核,一旦地方长官无作为,立即免职。
其二整顿和落实州县官的职田补贴。即按地方官的差遣就地拨给一定数量的土地。用意大抵在于加强地方官的岗位责任感。这体现出了范仲淹通过提高出使地方差遣的官员的福利待遇来推动加强中央对地方政治的监督。三拜省机构,简化地方吏治。可惜这项改革 来不及付诸实施,庆历新政就半途夭折了。
范仲淹关于精简机构的方案之所以没能得到仁宗的批准而公布出去,可能跟自从太宗时代即已发生白愈来愈严重的官僚过剩问题有关。仅仅看到机构臃肿需要精简而不考虑官僚的来源和选用这个连带的问题,井省不过是一句空 话。作 为重点提出的三事,几乎全与官僚的选拔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