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王某患有精神疾病可从轻处罚
郎溪县法院审理此案件时认为,王某在与妻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时,对妻子小丽连续推搡致其跌落路边的水塘,在明知妻子不会游泳的时候,未在第一时间施救,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致妻子溺水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王某以前未受过法律处分,本案因生活琐事引发,导致妻子死亡的结果与王某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具有一定关系(案发时处于缓解期,本次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可对王某某从轻处罚。
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因王某患有精神疾病可从轻处罚
郎溪县法院审理此案件时认为,王某在与妻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时,对妻子小丽连续推搡致其跌落路边的水塘,在明知妻子不会游泳的时候,未在第一时间施救,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致妻子溺水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王某以前未受过法律处分,本案因生活琐事引发,导致妻子死亡的结果与王某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具有一定关系(案发时处于缓解期,本次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可对王某某从轻处罚。
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