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武汉市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武汉市新洲区昌盛泡花碱厂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6年5月18日,媒体报道反映武汉市新洲区昌盛泡花碱厂(以下简称泡花碱厂)相关问题,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5月19日成立由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调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疾控中心等部门派员现场指导,省纪委监委指导开展调查问责工作。
联合调查组通过谈话询问、调阅资料、实地采样、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调查,并邀请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220余人,对泡花碱厂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开展采样监测和环境调查;省市疾控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组建35人联合流调队,深入开展黄土坡湾流行病学调查;市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组织360余人,参与病例排查和健康调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省植物保护总站、市农业科学院等单位专家,对泡花碱厂周边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调查;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对泡花碱厂用地及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市纪委监委对市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信访等部门及新洲区有关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全面调查。现将具体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泡花碱厂违法违规问题调查情况
泡花碱厂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道张信村黄土坡湾,于1986年建成投产,原属乡镇企业,2000年由原经营者熊某某买断经营权,主要从事泡花碱生产活动,生产工艺为将外购的硅酸钠固体用蒸汽加热脱去结晶水,溶解制成硅酸钠水溶液(俗称"泡花碱",也称"水玻璃")。2019年,企业增加硅藻土过滤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碱性废渣。经调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违规生产虚假整改
经查,2020年9月,企业向区行政审批局申领排污许可证,由于环保手续不全,区行政审批局对其作出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决定,同时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无排污许可手续仍持续生产。本次调查中,通过调取企业购销记录、资金往来等凭证,发现其2022年5月18日被责令停产后,仍存在购进液体水玻璃、片碱等原料,稀释、分装泡花碱等生产加工行为。村民反映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偷偷生产等问题,情况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