髡刑是古代剃去头发的一种刑罚。在封建社会,人们认为身体发肤是父母给的,毁伤了它,就是不孝。所以人们一般是不剃头发的,剃了头发,是一种刑罚。
曹操当然不能自杀,割发也是给别人看的。但对当时一个军令法纪皆出己手的军队主帅来说,能做到不完全置身法外,也确是难得的。这表明曹操的 "以身作则"和对"以法治军"的重视。
曹操的"以法治军",加强了军队的纪律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有利于争取老百姓的支持,对战胜对手,统一北方,起了重要的作用。
06、征乌桓
乌桓,也叫乌丸,是居住在我国东北方的少数民族。东汉初年,他们主要居住在今辽宁西部和河北东北部,处于由原始公社制向奴隶制的过渡时期。光武帝刘秀曾封他们大小首领八十余人为侯王,并设置护乌桓校尉统领他们。乌桓和内地的汉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岁时互市" , "保塞无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