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具体信息来看,刘先生所购房屋总价71万元,首付28万元,贷款总额43万元,初始利率5.73%(后曾自动下调至5.38%),期限是241个月,贷款起始日和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1月29日、2041年1月29日。
前后说法矛盾,拿不到的合同
从刘先生的资金流水记录来看,此次贷款是银行先放款至刘先生账户,之后不足3分钟又由银行划转至卖方账户。
这与仙桃农商行工作人员后来的说法有些矛盾--在有媒体报道之后,王经理等人表示放贷时就明确知道刘先生是用于消费,而非买房。"我们肯定告知过了,只不过当时贷款利率和房贷利率一样的,是不是你们也没在意。"王经理如此反问道。
但当问及类似情况为何批量出现,王经理又表示,当时房贷没有额度,来办理(房贷)的都是办理消费贷,而且明确告知了这一情况,"接受就办,不接受就不办"。
但刘先生和原房主均对记者表示,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一笔消费贷。根据监管规定,消费贷严禁流入楼市、股市,而且需要对相应的消费用途进行贷前、贷中、贷后审核。倘若严格按照正常消费贷流程,资金由银行划转至第三人(原房东)账户的操作难以说通。
而对于此次消费贷利率调整的依据,记者在仙桃农商行另一家支行咨询时,网点相关业务人员多次强调该网点没有此类情况,仅表示"(家庭房易贷)利率已经全部(下)调好了",并且承认此次消费贷利率调整是按照房贷利率(政策)做出的调整。
但部分银行工作人员的说法变得更为谨慎,由一开始说跟随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政策协调,逐渐转为消费贷"减费让利"。
各方各执一词的重要原因还在于,刘先生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过最终版本的贷款合同。刘先生表示,只记得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签了一堆字就出来了",并没有时间和意识仔细阅读每一个条款。不过他回忆称,当时办理贷款时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户口本、身份证、征信记录、银行流水、工作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