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臣录》成书于洪武二十六年四月,距离蓝玉案爆发仅一个多月,在这几十天的时间里,完成了数百人的捕杀、刑讯、整理供词等工作,这速度简直快的不可思议。再加上里面的供词千篇一律、矛盾百出,多数为酷刑之下的自我诬陷和诬陷他人之词,可信程度之低,实在是一本仓促而成的及其拙劣的"冤案录"!
为什么会这样说,原因如下:
1、《逆臣录》中,蓝玉案所牵连到"一公、十三侯、二伯",这一公,自然指的是凉国公蓝玉,如果把常昇算进去,应该是二公,按照常昇的爵位,既然是坐实谋反,朱元璋应该大书特书其罪行,但是结果是并没有将他列为蓝党主犯,这里面,除了常遇春家族的巨大社会影响力让朱元璋不得不顾及之外,还有就是常昇的死应该是自杀,或者说是被赐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