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国资为社保基金“充值” 专家称“茅台化债”不值得推广(5)

2021-01-22 09:36  时代财经

吴刚梁:这笔减持是2011年,中央社保基金理事会用受托管理的基金进行的战略投资,应该不是划拨给社保基金的股权。

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投资也要讲求投资收益,所以要相机行事,达到投资收益率的考核要求。根据证券交易相关政策,大规模减持需要提前公告,由于减持消息公布而出现股价下跌则是市场的客观反应。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隶属中央的社保理事会,还是各省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除去暂时不能将10%的国有股权处置之外,都会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权分红和账面的基金资产进行配置和交易。这都是正常的投资行为。

时代财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国资委官网近日转载了中国经济网评论文章《国资划转后关键在"激活"》提到,"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社保基金或是受托管理方无疑要加强划转股权的管理,但关键还是要探索突破单纯财务投资者身份,改变以往依靠划转股权获得投资分红的被动局面。"是否应该鼓励"多运作"而不仅仅盯着分红?

吴刚梁:"运作"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作得好自然是好事,但如果运作不好,会带来资产风险和损失。我认为,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的屏障,应该坚持稳妥、谨慎的投资原则。国外的各种养老基金和年金,也都是奉行保守的投资策略。

一方面,当前承接主体仍要定位于财务投资者的角色,对划入国有股权实行专户管理,积极督促国有股权分红,但不干预被划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另一方面,暂时不要变卖股权或者利用股权进行抵押融资,防止杠杆风险。可以运作的资金应仅限于股权分红资金,可投资范围限定为较低风险的同业存款、大盘指数基金、一级市场国债和对划转企业的增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