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9 月11日,星期三。在上海,41 岁的颜女士怀孕近四个月。一天傍晚,她出门前往驿站取快递,路过同小区邻居家门口时,一只未拴绳的金毛犬突然窜出扑向她。颜女士受惊吓后退,闪到腰部,顿感腰部和下腹疼痛,于是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后,了解到双方无过激行为,遂协商解决,纠纷暂时平息。
就医记录显示,事发当日,颜女士前往医院就诊,次日至事发 5 日后,因胎死宫内住院治疗。颜女士在派出所笔录中称:"邻居家的狗没拴绳,猛地扑向我,吓得我连忙后退,腰被闪到了。我怀孕快四个月,肚子隐隐作痛,就报警了。去医院检查,却没能保住孩子…… 我历经三年的试管婴儿疗程才怀上,十分不易。如今流产,我悲痛万分。"
随后,颜女士将犬主李老伯告上法庭,她表示自己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才通过试管方式怀孕,此次事故不仅对身体造成损害,也给心理带来巨大创伤。颜女士请求法院判令李老伯赔偿医药费、鉴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试管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总计 12 万余元。庭后,她自愿将诉请金额调整为 9 万元。
庭审中,李老伯确认事发时狗未拴绳,但辩称自家狗是导盲犬,不会咬人,还称颜女士怀孕且是试管婴儿,应多在家休息,不宜外出走动。李老伯表示,当天听到屋外有声音后,曾告知颜女士回家休息,可她不听劝告跑去报警,这一番跑动肯定对身体有影响,也不确定颜女士是在何时何处流产。他出于人道主义,最多赔偿 1 万元,承担一半诉讼费和律师费。此外,李老伯申请对流产结果与本次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经法院依法委托,研究院表示根据现有材料无法出具明确鉴定意见,超出技术条件或鉴定能力,对该鉴定事项不予受理。
上海浦东法院审理认为,李老伯违反管理规定,未对饲养的狗拴绳,系违法行为,具有主观过错。对于李老伯的抗辩,法院认为,怀胎 15 周的孕妇适量走动属日常合理行为。颜女士受惊吓后当日就医,次日早晨经检查已胎死宫内,法院认定颜女士因被狗惊吓致其流产与李老伯未拴狗绳的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判决书指出,颜女士怀孕系通过试管方式,其费用有票据为证,法院予以支持;颜女士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1 万元,法院认为原告通过试管婴儿怀孕比正常受孕花费更多时间与精力,且原告已 41 岁,流产必然给其造成较大精神痛苦,主张金额合理,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李老伯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颜女士损失 9 万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李老伯负担。该判决近日已生效。
此事在网上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网友表示,李老伯未拴绳的行为实在不妥,宠物主人应该对自己的宠物负责,不能因为自己的疏忽而给他人带来如此巨大的伤害。也有网友认为,颜女士确实很可怜,三年的努力因为这一意外付诸东流,法院的判决是公正合理的。还有网友提出,希望所有的宠物主人都能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养宠规定,出门遛狗一定要拴好绳。
事实上,因狗未拴绳而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比如在某地,一位老人在小区散步时,突然被一只未拴绳的大型犬冲撞,导致老人摔倒受伤,住院治疗多日。在另一个案例中,一名小孩在公园玩耍时,被未拴绳的小狗咬伤,给小孩的身体和心理都带来了极大的创伤。这些案例都在提醒人们,文明养宠至关重要,拴好狗绳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宠物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