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盘人的"优先特权"
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债权人登记处,来自广东供应商张先生(化名)得知清偿顺序后,情绪难以平复。他持有的8000万元商票可能血本无归,而处置这些资产的清盘人却将优先获得报酬。
根据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规定的资产分配优先顺序(也称"支付瀑布"),清盘人的报酬、律师费及其他清盘成本位列最顶端,优先于员工工资和有抵押债权人,更不用说无抵押债权人和一般股东了。
这意味着,在恒大仅存的可变现资产中,安迈顾问将最先切走自己那份蛋糕。
按照香港破产管理署的收费标准,清盘人的报酬采用阶梯式计算:首50万港元收取10%,其后50万港元收7.5%,其后400万港元收6.5%,即首 500 万港元的酬金为34.75 万港元,超过500万港元的部分收1%。
恒大的资产规模虽已严重缩水,但仍有大量土地、在建工程和物业可供变现。即使恒大最后只能卖出几百亿的资产,清盘人的收费仍可轻松达到数亿港元。
更关键的是,这笔费用是刚性支出--无论最终能为债权人追回多少资产,清盘人都要先拿走自己的份额。
"这就像医生给垂死的病人做手术,"有人比喻说,"不管能不能救活,手术费得先付。"
这种制度设计有其逻辑。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解释,如果清盘人不能获得合理报酬,就没人愿意接手这些"烂摊子"。试想,如果报酬要等到所有债权人都满意才能拿,谁还愿意做这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但对恒大的普通债权人来说,这个逻辑难以接受。
这位企业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他们被欠款8000万,按照清偿顺序,能拿回10%就算幸运。"但清盘人呢?他们一分钱没出,反而能拿走几个亿。"
事实上,清盘人的特权远不止于此。除了优先受偿,他们还拥有广泛的调查权、起诉权和资产处置权。在恒大案中,安迈已经开始行使这些权力--包括起诉审计机构普华永道,追讨许家印等前高管60亿美元的股息和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