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通知》规定,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超6000万人已参加,36试点城市渗透率超24.2%
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25日起正式启动,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先试,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运行两周年,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稳步增长,但实际缴费率与缴费额均有待提升。
根据人社部披露,截至2022年末,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人数为1954万人,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10.5亿人、36个先行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2.5亿人,全国和36个先行地的开户渗透率分别1.9%、7.9%。截至今年6月底,超过6000万人已经参加个人养老金,相比去年一季度末的3038万人接近翻倍,在36个先行地的开户渗透率超过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