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父们的担忧与美国的命运:历史地剖析“特朗普现象”(3)

2025-11-07 17:54  澎湃新闻

国父们在1787年费城制宪大会记录、《联邦党人文集》、公开演讲和私人通信中都表达了他们的担忧,并提出了明确的警告。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明确谈到"那些具有派系脾性,地方偏见和险恶企图的人,可能通过阴谋腐败或者其他手段先赢得民众的选票,然后是背叛人民的利益。" 乔治·华盛顿在1796年发布的《告别演说》更是明确警告派系斗争会让野心家利用民众对混乱的恐惧,建立起独裁统治,摧毁美国人的自由:

让我以一种更全面的视角,以最庄严的方式警告你们,党派精神通常会产生的有害影响。……它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所有政府中 ……但在民众形式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popular form)中,它被认为是最强烈的,是这类政府真正最大的敌人。(党派斗争导致的)混乱和苦难逐渐使人们倾向于在某个个人的绝对权力中寻求安全和安宁;迟早,某个主导派系的领袖或更幸运的领导者会利用这一机会,崛起为暴君,从而摧毁了公共自由。即使不相信会发生这种极端情况(这种事的确不应该发生),党派精神的普遍和持续的危害足以使一个明智的民族有利益和义务去阻止和抑制它。党派性总是在涣散人民的议会,削弱政府的行政机构。它以毫无理由的妒忌和虚假的警报使社会动荡不安。它点燃一方的仇恨之火反对另一方,甚至煽动骚乱和暴动。

为了防止野心家上台、避免共和体制走向独裁,国父们设置了四大"护栏":

第一大"护栏"就是分权制衡。分权包括双重分权,横向的是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相互牵制,防止一个部门独大。纵向分权指的是联邦制,权力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进行划分,联邦政府只负责外交、国防、州际贸易、印第安人事务等全国性的事务。跟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则留给各个州来处理,各州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拥有不受联邦干预的权力。这种双重分权设计既能使联邦政府有足够的能力来管理全国性的事务,又能防止联邦政府专权,侵犯人民的自由。用麦迪逊的话说,双重分权的设计就是"把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指联邦和州政府),然后把政府分得的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有了双重的保障,这两种政府相互牵制,而各政府部门又能自己控制自己。"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以野心来对抗野心来避免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滥用。

第二根"护栏"是间接民主。很多美国历史学家谈到,从革命到制宪时期,美国的政治不是越来越激进,而是变得越来越保守。美国革命所激发出来的平等主义和革命理想主义激情到了制宪时期逐渐平息,制宪是一项相对保守的事业,精英们担心过度的大众民主会沦为暴民统治--就像苏格拉底之死那样。1787年的制宪者们普遍对大众的理性能力抱有怀疑,他们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抑制美国革命激发出来的平等主义和民主主义激情。采取的办法就是摒弃希腊的直接民主,而采取间接民主--代表制民主的方式。间接民主的设计在1787年宪法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联邦参议员由州议会来选举,而不是由州的普通选民选举,而且任期时间较长(6年)。二是设立选举人团制度,总统不是由普通选民一人一票来选出,而是由专门的总统选举人(elector)来选出。各州选举人(选举人的数量与各州派往联邦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数量相同)组成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投票选举总统。至于各州选举人如何产生,1787年宪法未做明确规定,在早期,各州的总统选举人实际上是由州议会任命的。这一设计的目的是确保总统由各州的精英来选举而不是由易受操纵的非理性民众来选举。这就相当于安装了一层"过滤网",过滤掉大众的激情,以防止民粹野心家通过煽动民众获得最高权力。也就是说,按照国父们最初的设计,总统是由少数精英--专门的总统选举人选出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人一票由普通选民选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