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员工”火了,是“劳务派遣”么?能共享权益么?(2)

2024-05-23 17:08  工人日报

"共享员工"概念被混淆

李颖从十几年前开始做会计工作,因为所在公司没有要求不能兼职,她偶尔会在业余时间为其他公司做账。后来,随着二宝出生等家庭需要,李颖成为一名"自由职业者"。

"最多同时与八九家企业有合作,每家每月收费300元。"李颖告诉记者,这些企业都是规模非常小的公司,他们本身没有能力单独雇佣会计,账目又相对简单,她只需要每个月对一下账做一下报表,税务局偶尔有事帮着跑一跑就行,时间能自行安排。

据媒体报道,"共享员工"一般不和企业签订固定合同,而是与企业就某一项目进行短期合作。因有助于节省人力成本、解决用工难等问题,"共享程序员""共享设计师"等类型的"共享员工"成为企业招聘的热门选择。李颖的工作性质便类似于"共享会计师"。

根据2020年9月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内容,"共享员工"是指企业之间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原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劳动者安排到缺工企业工作,不改变原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非由其用人单位安排而自行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不属于该通知所指共享用工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或者临时工为由拒签,如果确实存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加以明确。"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王雨琦律师说,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所有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受劳动法律保护。

"共享员工"不能"共享权益"?

"对于'共享员工'这个概念,我们首先要区分是真共享还是假共享。"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说。

王天玉告诉记者,"共享员工"及其相应政策有很强的现实背景。疫情期间,物资供应类、配送类企业大量缺工,餐饮住宿等类型的企业又被迫停工,在这种背景下将劳动力的调剂下沉到用工主体层面,不仅能有效保障用工紧缺企业用工,也减轻了尚未复工企业的用工成本,这一时期的共享用工在客观上解决了很大的现实问题。

不过,随着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王天玉认为目前已经没有在企业个体层面上进行劳动力调剂的强烈需求。如果企业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的用工需求,可以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来实现社会性的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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