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四大亮点

2022-04-21 17:33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1日消息(记者 冯方)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四大亮点:首次将覆盖对象明确为我国境内全体劳工;充分体现低门槛、低成本和普惠性;明确退休提取的个税递延优惠属性;以个人名义进行账户设立和投资托管。

董登新: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四大亮点

(图源自CFP)

明确覆盖对象 强调终身积累

体现退休保障、退休储蓄属性

《意见》规定,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董登新指出,《意见》首次明确了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统一规范,在参与资格和覆盖对象上,首次明确为我国境内的全体劳工。"这与以往的个人养老金试点有很大不同,过去的试点主要局限于村镇、职工个人,这次统一为我国的全体劳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定位,既是制度的统一,更是制度的公平。"此外,《意见》规定的全年缴费上限较低,充分表明个人养老金制度主要针对的是中低收入人群,在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上,充分体现了低门槛、低成本和普惠性。

在提取方面,《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具体来看,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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