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李女士称孩子小学老师以沟通学习为由,把她单独骗到家中性侵,事后遭到对方威胁不敢立刻报警,半年后长期焦虑抑郁才鼓起勇气报案。可私密场所、时隔五个多月,关键物证早已灭失,警方最终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无犯罪事实。

有意思的是,教育局这边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定性,查实二人存在不正当关系,涉事教师直接降级调离教育系统。一边说没有犯罪事实,一边认定存在不正当交往,这种矛盾处理方式,让受害者的指控陷入两难。
不少网友质疑:既然不存在强迫侵害,为何要对教师做出严厉处分;可法律层面,仅凭聊天记录和单方陈述,确实无法拿出完整证据链证明强奸,办案必须遵循证据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