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废疾之人,犯杀人罪应死者,议拟奏闻,取自上裁,盗及伤人者可以收赎,其余有罪的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九十岁以上、七岁以下之人,虽有死罪而不可加刑。
当然,反逆之人,不用此律。
可见,明律仍然是沿用了唐律中关于宽宥老幼废疾犯罪的规定,也足以看出唐律对后世的影响之深,明律只是在关于笃疾的人犯反、逆、杀人应死的规定上,改唐律规定"上请"为"议拟奏闻,取自上裁"。
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废疾之人,犯杀人罪应死者,议拟奏闻,取自上裁,盗及伤人者可以收赎,其余有罪的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九十岁以上、七岁以下之人,虽有死罪而不可加刑。
当然,反逆之人,不用此律。
可见,明律仍然是沿用了唐律中关于宽宥老幼废疾犯罪的规定,也足以看出唐律对后世的影响之深,明律只是在关于笃疾的人犯反、逆、杀人应死的规定上,改唐律规定"上请"为"议拟奏闻,取自上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