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伙“包夜”47岁失足女,对方半夜离开小伙报警,二人均被拘

2022-01-19 16:00     法律有道

“说好的包夜,你两个小时就走了,我太亏了。你退我50,不然我就报警!”日前,广西柳州警方破获了这样一起奇葩的卖淫排场案,嫖娼男子自己报警自己嫖娼。

1月14日,18岁的柳州男子潘某约47岁的失足女黄某600元包夜。潘某支付完后,先到宾馆开房,黄某随后赶到,二人发生了关系。

大约2小时后,黄某以出去吃宵夜为借口,却没再回来。气愤的潘某联系黄某,要求其退还50元,否则哪怕自己也被罚款拘留,也要报警。

最后双方未达成一致,潘某气愤报警。警方最后对二人均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小小少年不学好,这个年纪就想着包夜,是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教育失败。

双方达成了以支付对价,换取性关系的约定,且已经支付并发生关系,构成了卖淫嫖娼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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