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大航海时代“慢人一步”,清朝为何不“迎头赶上”(5)

2024-01-16 06:22     360kuai

如果说大型商船是一个国家发展远洋贸易事业的先决条件,那么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同样也属于这一先决条件内的重要成员之一。因此,当局统治者倘若能够尽一切可能地去扶持和帮助本国的海商,便是在间接推动自身经济的发展。

(在这里笔者还是拿同一时期的英国作比较)相信对历史有一丝了解的读者朋友应该都听说过著名的"东印度公司"。所谓"东印度公司"(全称为伦敦商人对东印度贸易公司),其实就是政府出钱投资或贷款给商人组建而成的海外贸易公司(或由政府出面将一些集资小的贸易群体结合成为强大的贸易公司),与之性质相同的还有如:1579年成立的"波罗的海公司"以及1581年成立的"东方公司"等等。由于其具有半官方性,因此这些公司在海外贸易市场常常被统治者赋予一些特殊的权益以增强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如对某商品或某区域内可实施贸易垄断。再者,这些公司在一些特定的场合甚至可直接代表英国君主行使权力,这对于当时中央集权达到顶峰状态的清王朝而言实在是不敢想象,更不敢相信。

其实,理论上当时的清政府完全可复制英国的这一模式,即:将东南沿海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联合起来组建成一支强大的远洋贸易公司,以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但令人遗憾的是,清朝统治者对于本国海商在国际贸易竞争中所面临的处境向来是抱着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以至于清朝时期的海商始终是处于一种游离松散的状态,还得时常提防着统治者的打压和压榨。关于这一点,康熙帝曾是这样认为的:

朕思此辈多系不安分之人,若听其去来任意,不论年月之久远,伊等益无顾忌,轻去其乡而漂流外国者愈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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