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士大夫开始在"三代"理想的号召下,提出对文化、政治和社会进行大规模革新的要求,他们依据的是儒家的理论学说,也就是说要按照儒家的政治理想来建构新的社会秩序,因而变法的措施要符合儒家的基本原则,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会被视作大逆不道而遭到唾弃。事实也是如此。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作聚敛之术"聚敛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作兴利之道"剥民兴利",这既是熙宁、元祐时反变法派批评新法的主要观点,而且也是自南宋至晚清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评议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观点之一。这种一致的思想根源是南宋以后评议者与当年的反变法派所持的理论根据都是传统儒家的经济教条"义主利从"论。
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义利之争不仅在哲学思想方面贯彻始终,更重要的是它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直接关乎着封建国家治国的主导思想,用人标准,政治经济文化政策的制订和推行,以及每个人立身行事的基本出发点等。
王安石公开打出"理天下之财"的旗帜,不啻是对儒家传统经济思想的公开背叛,触动的最根本原则就是"王霸义利"准则,因而受到反变法派和南宋以后儒家传统经济教条的保卫者一致的反对和批评,是他们坚守"崇道德黜功利"原则之使然。用"崇道德黜功利"这一原则审视唐宋以降的中国历史,不独是王安石及其变法的不幸,也是宋元明清欲有作为而不能为的士大夫们的不幸。
于是,南宋以后的士大夫们只好在"内圣"上不断下功夫,而不再侈谈"外王"。学界有中国历史自南宋开始转向内倾之说,不是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