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小政府治国?县衙内在编不足30,不在编者何止百倍(3)

2025-01-17 17:22  360kuai

七品官补子

请注意,未入流的官也是官,也是要进入编制发工资和奖金(养廉银)的。例如典史就是"未入流官员"连从九品都不是。但它可以被称作"吏役之首"。

在一个县衙能被称为"父母官"的人其实有三个人,如知县、县丞、典史。在地方的地位比较高,年俸31两多(每月二三两),养廉银80两(每月六七两)。

知县中除了北京大兴和宛平两个知县是六品官外,其余都是正七品,因此,除了这两个县和江南、西部地区的一些比较大的和经济比较发达、事情比较多的县之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县的不是满编制的。

因为,满编制的情况下其实比较庞大的。编制内的职位名称,在清朝中后期包括:知县、教谕和训导、典史、训科、训术、僧会、道会、汛官。这些职位基本上是必有的,再少就难以开展工作了。如果再多,还有如县丞、主簿等,足有二三十个职位。每个职位可能是多人,比如书吏一职最多可以有24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