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封驳制度对皇权和相权的制衡作用(6)

2023-07-17 09:39     360kuai

尚书省主要是负责行政命令的颁发、行政信息的汇总以及对政令执行状况的监督,尚书省统摄六部二十四司,对各司的郎中、员外郎进行管理,并对各司的工作进行监督,而这种监督其实是对于政令施行状况的审核,称为"勾检"。

门下省主要负责对行政文书进行审核,所负责的事务有二:一是对上行行政文书进行审核;二是对下行政令的审定与签署。门下省负责对文书与政令内容进行仔细审查,主要考察文书和政令是否符合法令规定,是否符合情理,以此来判定所审核的文书和政令是否可以通过,若能通过,便将成为即将执行的具体政策与处理决议,顺利进入行政的实施环节中,如未能通过,将被驳回。

通常看,中书省的主要官员如宰相等议决之后,皇帝对议决结论进行御批,若是正式批准,比较好办,一旦符合法理和情理,门下省是不会封驳的,但问题在于,当中央政府政务多了,皇帝不可能每一项事务都具体审核,有时,皇帝对于中书省的议决结论只行使知情权而不行使否决权,只签写了"闻"而不批可或否,此时,中书省实际上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决策权,也就是皇帝的权力部分下达至宰相手里,宰相分割了部分最高决策权,这在权力运行方面虽然有对于皇权的约束和制衡作用,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作为负责政令制作的主要部门,如果同时也拥有了决策权,那么,权力也太大了,所以,就需要有监督和制衡机制,而门下省拥有了审核权,便是一种制衡机制,是对于相权的牵制。

中书省制定政令,尚书省施行政令,而对行政文书与最高政令的审核则由门下省来负责,如果没有门下省的审核认可,将无法实现政令的发布与行政工作的执行。因而,门下省凭借着这种特殊的审核权力成为唐初三省六部行政中的最关键一个环节。

而所谓的"封驳"就是指门下省官员在有关国家政务的公文书上下过程中所拥有的审查和把关的职权,凡是由皇帝审批的议决方案在中书省起草成文后,在颁布下发之前,一定要经过门下省官员的审查签署,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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