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一夫多妻后来如何了?
民国初期的婚姻制度是沿用清末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子只能有一个,而妾则可以有好多个。这可能在现代男人看来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然而在古代乃至民国初期,妻与妾的地位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一夫多妻制确实曾经存在过,它是由群婚演变而来,这种婚姻形式在母系社会时代就已萌芽。然而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又与继承有着重重的矛盾,妻子的嫡庶之别就显得格外重要,于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便应运而生。
妻与丈夫是处于对等的地位,而妾的地位比妻低。妾叫丈夫为"君",而把丈夫的妻子要叫"女君",这便是婚姻中的"君臣"关系。一夫一妻多妾制规定,妻子死后,妾是不可以转正为妻子的,妻不能出现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