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亲后,她再次“失去”了寻找32年的哥哥(2)

2021-09-18 09:47  新京报

熟悉的、陌生的、完美的哥哥

曹颖第一次见到哥哥,是2020年5月26日,一个炎热的夏日夜晚。

见面的派出所有个小院子,那天晚上蚊子特别多,曹颖被叮了很多小疙瘩。曹家人先到的派出所,曹颖扶着腿脚不方便的母亲,曹父,还有家里的一些长辈,一起在派出所的房间里等着32年未见的曹青。

警方告诉他们,曹青此前在公安机关办理业务时,匹配上了2012年曹父曹母在公安部全国打拐DNA数据库里登记的信息。

曹颖记得,到派出所认亲前,桂林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到家里重新采集了母亲的血样,准备进行第二次DNA比对。这也是曹父曹母在全国打拐DNA数据库里登记信息8年后,第一次被采集血样:此前,连疑似曹青的人都没有出现过。

到派出所认亲时,第二次DNA比对的结果还没出来,但见到对方的第一眼,曹颖就知道,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哥哥。“他跟爸爸长得很像”,曹颖说,那是一种面部轮廓带来的熟悉感。曹青甚至和曹父一样,说话都有点结巴,连抽烟的姿势都一样。

认亲的现场,克制又平静,没有想象中的抱头痛哭。曹青也没有喊曹母“妈妈”:“就是很陌生的”。大家坐在在派出所的房间里,交流着这么多年的经历。曹家人才知道,曹青就生活在离桂林市不足百里的农村,结婚了,还有两个孩子。

如今,再次回忆起认亲当晚的场景,曹颖印象最深的,是见面后曹青说的第一句话:“他说,不希望养母坐牢。”

曹颖愣了,她看了下母亲,母亲“看起来很平静”,没有正面回应这个问题。

“从小到大,我其实是会有点嫉妒我哥。他明明什么都没做,但他在父母心中就是完美的。”见到哥哥后,曹颖意识到,也许正是因为哥哥什么都没做,他才能是完美的。

哥哥说出口的第一句话,让曹颖意识到,他在父母心中完美的形象破灭了。她甚至有种模糊的感觉:可能要再次失去哥哥了。

认亲后的第六天,2020年6月1日,桂林警方在微博上发布曹青认亲的消息,称被拐32年的孩子见到了亲生父母,这是“儿童节最珍贵的礼物”:“至此,一个横跨32年的寻亲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后的3个月里,曹青还是生活在县城的家里。偶尔,他会带着妻子和孩子到桂林和曹家人一起吃饭,席间大家也其乐融融的。曹母送了曹青妻子一条金手链作为见面礼,曹家长辈们也都给小孩包了红包。

故事不止于此。因成长环境和生活背景的差异,被找到的孩子和原生家庭之间,总会有一些隔阂和不同。

对曹家人而言,双方第一个称不上矛盾的“分歧”,发生在孩子的教育上。在曹家人眼里,按照原本的成长轨迹,曹青有机会接受很好的教育,甚至考上大学。但被拐后,他初中毕业就辍学了。侄子到了读小学的年纪,带着某种弥补的心里,曹家人希望,小孩有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

曹家人计划,要把孩子的户口转到桂林市区,让他可以到市里面最好的小学读书。“小学入学不等人的,当时我们一门心思地想其他事情可以慢慢谈,当务之急是先把侄儿搞去读书。”曹颖说。

但曹青拒绝了曹家人的意见,“他说不想让儿子受到那么大压力,读个镇小学挺好的。”

哥哥和家人更严重的分歧,体现在对养母的态度上。和侄子上学的事情不同,这已经不是一个可以拿到桌面上来讨论的问题了。头三个月里,双方都刻意不谈与养母相关的事情。

表面的平静没能坚持多久,三个月后,2020年8月底,当曹青知道曹家人坚持追责保姆时,双方的矛盾彻底爆发。

▲2020年6月1日,桂林警方在微博上发布曹青认亲的消息。网页截图

“我同情我的母亲”

找到哥哥前,曹颖偶尔会看电视上播的寻亲节目。她印象深刻的是,某期节目播完后,一群还没找到亲生父母的孩子在节目上发声,说“爸爸妈妈,你们一定不要放弃,一定要记得来找我,我还等着你。”

曹颖觉得,比起这些还没有找到父母的孩子,哥哥是幸运的:父母从来没有主动放弃孩子,这么多年也一直坚持在找他。但这也让她更难理解哥哥的做法:“那么多孩子渴望亲生父母的爱,人家求而不得,你当成负担,还觉得亲生父母的爱给你造成了困扰。”

2020年8月底,知道曹家人依然坚持追究养母责任时,曹青和他们大吵一架,随后拉黑了父母和曹颖的联系方式。“他觉得要追究保姆的这个事情伤到他了,我们冒犯到他了。”曹青和曹家人开始渐渐疏远。

“对父母来说,这也是一种打击,就是那种‘我怎么还比不上拐子?’的感觉。”曹颖心疼父母:哥哥离家的这么多年里,父母常常彼此埋怨,感情不复从前;母亲差点疯了,为了找孩子还会在晚上偷偷地“拜神”。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事业有成的女性,曹颖知道,因为哥哥,母亲放下了许多曾经的骄傲,“她太难了”。

8年前,母亲因病残疾,大部分时间只能卧床休息;父亲年纪大了,不懂一些法律和流程上的东西,曹颖成了那个一直对外发声、奔波的人。“我同情我的母亲”,曹颖说,但凡母亲还身体健康,她也不会这么积极地四处奔走:“我可能根本就不会管这个事情,因为跟我没有直接的关系。”

和哥哥再次失去联系的夜里,曹颖睡不着,她躺到床上,总是能听到隔壁母亲不断起床又躺下的声音,她知道,母亲也在失眠。曹颖假装睡着了,她要等白天再借机安慰母亲:她会撒娇式地抱住母亲,开玩笑似的说:“没关系,他不要你,我要你,我要独享这么好的妈妈。”

曹青拉黑曹家人没多久,2020年9月,养母秦芳(化名)被桂林警方带走协助调查。也是在这次调查中,警方确认了秦芳就是当年拐走孩子的保姆。

对曹家人而言,确认保姆的身份是一个好消息:这下总能把她抓去坐牢了吧?但2021年4月28日,他们收到了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出具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为由,不批准逮捕秦芳。

象山区检察院认为,拐骗儿童罪的追诉期限应该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曹青被拐的案子发生在1988年,适用1979年刑法对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为10年。但从曹青被拐到抓获犯罪嫌疑人,过去了32年,因此“已超过追诉期限”。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认为,本案发生时间为1988年1月,到1997年刑法修订时,该案仍未超过10年追诉期。因此,该案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77条,而应当适用1997年刑法88条的规定,即“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曹家人也不认可象山区检察院作出的决定,继续向上级检察院申诉,8月6日,桂林市检察院认可了象山区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8月11日,曹青生日当天,曹颖和曹父又向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提交了申诉材料;8月17日,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复函称,来信“符合本院受理条件”,已经“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