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夫妻报警遭遇“套路贷”:借款150万,还了280万还欠760万(2)

2021-09-09 02:13     上游新闻

余女士说,由于《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不在手上,她对合同的很多细节并不太清楚。后来,她调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才注意到,当时的抵押债权额是288万元,与实际贷款额230万元有50多万元的差价,而自己一直偿还的利息,也是按照288万元的基数计算收取的。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余女士手中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显示,这笔288万元抵押债权的抵押权人为林女士,而非诺诺镑客公司。“因为诺诺镑客没有贷款资质。”余女士说,在后期签订的《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中,均未标注过贷款金额。

“与诺诺镑客签合同后这半年,我实际只收到150万元,虽然还清了首次借的150万贷款,但却欠下了诺诺镑客288万元的债务,并支付高额的利息。”余女士称,从2014年到2018年,经过诺诺镑客一番令人眼花缭乱的债权转让操作,她的借款本金从150万涨到430万,而她实际拿到手的,只有146万元。

上海老夫妻报警遭遇“套路贷”:借款150万,还了280万还欠760万

截止8月30日,最初150万元的借款本金,余女士现在还需要偿还本息费用760多万元。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眼花缭乱的5次转单,贷款本金由150万猛涨至430万

4年时间内,余女士的贷款本金,是如何从150万元猛涨到430万元的呢?

余女士提供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对账单》等资料显示,诺诺镑客先后为余女士办理了5次转单,每次贷款本金都在不断增加。其中,第三笔借款在第二笔借款到期前一个月,被诺诺镑客延长一年还款,贷款本金从288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利息、服务费计入本金)。期间,又要求余女士追加借款。到第四笔借款时,贷款本金已经高到525万。

“2017年5月4日,林女士找到我说,最近国家在整顿金融市场,为避免遭查,要求我配合撤销前期的525万元抵押,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并设定抵押,借款与抵押金额为466万元,利息也按照466万收取。”余女士称,当天,诺诺镑客指定林女士与其重新签订了新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她向诺诺镑客抵押借款466万元,期限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11月3日。

2017年5月25日,余女士的账户转进466万元“贷款”后,当即又被转回到林女士账户。

到2017年10月,第五笔借款到期前一个月,林女士又找到余女士,告知她的借款债权由上海另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手。经核算,下一轮借款金额最终定为430万元。随后,诺诺镑客撤销了466万元的抵押贷款,转单平账到新公司,并做了新的房产抵押。

“2017年11月24日,林女士操作3个银行账户,共计向我账户转入425万元。随后,又要求我把钱转到她和她指定的账户,支付过桥费和借款。当年12月1日,恒丰银行向我账户转入430万元后,林女士又要求我再次将钱转账到她指定的账户。”余女士称,到最后一次转单,诺诺镑客每次都会将前一笔欠款未到期的利息和相关手续费加到新借款中,并在办理抵押时继续在实际贷款金额上虚加本金数额,收取利息。

此后,余女士按照林女士的要求,除每月支付3.9万元利息,还要向一个个人账户转账7023元。事后,余女士得知,支付给个人账户的钱,叫做息差。

2018年7月,余女士提出提前还款,但遭到林女士的拒绝。两人微信对话内容显示,林女士称,提前还款保证金不会退还,因此不建议办理提前还款。

“实际上,这时我的贷款债权,又被转到重庆一家小贷公司,我要求小贷公司出具我的房子抵押手续并办理提前还款,仍被拒绝,后来让我继续找诺诺镑客处理。”余女士称,随着一次次转单,林女士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套路贷。于是,从2018年7月起,她停止继续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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