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低价出售24枚莲花相关商标,“味精大王”深陷债务困扰(2)

2021-07-08 08:50     新京报


莲花味精走下神坛,背后是莲花集团的累累负债。


企查查资料显示,截至目前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莲花集团)被执行总金额超过2.1亿元,其早已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曾被限制高消费。贝壳财经记者梳理看到,在39份与其相关的裁判文书中,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大部分时候都是被告。


打包低价出售24枚莲花相关商标,“味精大王”深陷债务困扰


公开资料显示,莲花集团前身是1983年成立的河南省周口地区味精厂。该厂自成立以后,规模不断扩大,1996年10月,经河南省体改委和周口地区行政公署联合批准,在河南周口地区味精厂基础上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莲花集团一度风光无限,曾是"我国最大的味精生产基地""国家大型一类企业和国家确定优先扶持发展的300家企业集团之一""综合经济指数居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第88位"……1999年"莲花"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0年全国名牌产品品牌价值评比中,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事务所评定,"莲花"商标价值34.98亿元,排名第19位。


"原料低,售价高,品质好,是莲花味精得以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据媒体报道,1983年大米原料的市场采购价为440元/吨,按4.5吨大米出一吨味精计算,其成本不到2000元,而当时一吨味精可卖到2万元,近10倍的毛利无疑令莲花味精很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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