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去身为哈哴阿的品级较高的旗人本身及其家属的"哈哴阿"身份,解除他们与王公主子的主仆关系。道光帝这样做,还是与以前雍正帝一样,考虑到身为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的旗人同时又是宗室王公的奴才,不免受主子役使,有损国家体制的尊严。但这次改革仍是有局限性的,既然分封领属制继续保留实行,那么下五旗的中下级旗人官员乃至大批的一般旗人哈哴阿,以及他们的家属便仍然具有奴才身份,难免不被王公主子之家驱使、奴役。
应该说,由于满族的不断汉化,以及清帝尤其是雍正帝对宗王的禁抑,雍正帝至道光帝诸帝又采取某些措施,抬高一些旗员的身份,使其脱离主属关系,宗室王公的领主性身份在逐渐削弱,旗人身份有所提高,但上述道光十八年(1838年)发生的事件,以及道光帝所做的有局限性的改革,并继续实行旗下分封制等等事实,又使我们不能不看到,距入关已有二百年的满族内部,仍延续存在着落后的领主分封制的主属因素。
清代以前王朝的宗室王公,汉代,诸侯王位居丞相之上。清代则不然,,凡大朝、重大庆典,亲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者,俱在丹陛上序立。宗室低爵者和一品以下百官则立于丹墀内,依品级次序排列。丹陛内的高高在上者,全部为显爵贵位的宗室王公。行礼毕,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可进殿内,丹墀内排列的低爵者和一品以下大臣则仍在原地。
清代的宗室王公由于始终参预政治活动,在京城与朝臣朝夕相处,因而他们与民爵、高级官员的等级差距在礼制的其他方面还有具体表现。
清前期,大学士等官与诸王共议国政的形式是,诸王端坐听禀,贵为宰相的大学士要"向诸王长跪"奏事,后来改为屈一膝,直到雍正以后,才免去屈膝,但平时相见,则仍要下跪行礼,一直到嘉道及以后仍是如此,所以历住嘉庆至同治时期中央与地方官的吴振棫曾说:"今大小臣工见诸王,屈一膝为礼……盖见皇子,则双屈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