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入关后旗主与旗人之间仍有主仆关系,该关系阻碍了社会发展(10)

2024-04-09 12:02     360kuai

议政时的双膝长跪,往代的宗王与大臣之间从没有这种礼节,而这些礼节形式竟实行于清代的宗室王公与朝臣之间,反映了清代宗室王公身份地位的特殊性。雍正以后虽然免去跪议、书写抬头两种形式,但其他礼节还依然如旧,仍显示出他们高高在上。如果说往代宗室王公与异姓贵族、高级官僚同处于大致相等的等级地位的话,那么清代的宗室王公则是皇帝之下,高居于民爵百官之上的高级阶层。

清代的宗室王公与民爵百官之间的等级地位所以相差较悬殊,大概主要原因,就在于八旗领主分封制及其主属性的领属制残留下,领主宗室王公与旗人官员之间的主仆关系。在满族(泛指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内部,明显分出的两个阶层,旗员是处于"仆"的阶层,被称为"八旗世仆""旗仆""世仆";宗室王公,主要是"入八分"的王公都处于"主"的阶层。

主、仆两阶层之间,等级差距自然悬殊。再者,旗人官员虽然各有属主,但这些属主都是爱新觉罗家族中的王公贵族,旗人在本管主家为卑下地位,与同家族的其他受封者虽无直接统属关系,但他们之间也必然会残存一定程度的尊卑关系。如嘉庆时的一品大臣尚书景安,与礼亲王昭梿本不同旗,不属昭梿管下,但因景安的主子与昭梿同出一祖礼亲王代善,昭梿便骂景安为他家奴才。

选秀女之制也说明了这点,清代旗人之女选秀女,不仅备皇帝充实后宫,而且为皇子、皇孙以及下五旗王公及其子弟指婚,选秀前自行婚嫁者治罪。表明旗人对爱新觉罗整个家族都具有某种隶属性。旗人与宗室贵族在身份地位上的这种卑尊差距,也必然会在官场的等级关系中有所反映,因而旗员即便身为高官显爵,其身份地位也在王公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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