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宗室和世爵明显受到优待,养廉银推行后京官更显得薄俸(7)

2021-10-10 16:59     360kuai

养廉银制度,系清代所独有,属正俸以外的附加饷银。

1、养廉银基本情况

它最先行之于各省府州县地方官,后来又逐渐推广到武职和京师其它官员。

养廉银的出现,与有清官员的低俸制是分不开的。本来,明代的官俸已属于低下的了,可清代又比明代相差甚远。按明代的正一品官,月俸米87石,以每石粮折银1两计,约相当于清朝一品官的3.87倍。又如明正七品官月俸米7.5石,正九品官5.5石,亦相当于清同级官的1.33倍和1.3倍。

按,清初沿明例,各衙门都有家人口粮银,州县宅署修理银,香纸蜡烛银等等,后因财政困难,次第都被取消。如此菲薄的俸银,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和各色应酬,那是很难想象的。特别是一些地方府州县官,迎送往来频繁,加上还要敦聘幕僚,蓄养门客、长随,都得掏自己的腰包,于是只好另辟蹊径,寻求进项,通常的做法是多收取耗羡以充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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