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宗室和世爵明显受到优待,养廉银推行后京官更显得薄俸(6)

2021-10-10 16:59     360kuai

这主要是指编入札萨克的哈密、吐鲁番两地的王公、台吉。最高的是郡王岁支银800两,辅国公200两,一等台吉100两,二等台吉80两,三等台吉60两, 四等台吉40两。又有不列等的内大臣,照八旗减半支俸,侍卫照八旗一例支俸。还规定每俸银 1 两,兼支米1 斛。

上述文武官员等体,每年均分春秋两季发给。截体旧期,春季以正月二十日为限,秋季以七月二十日为限,一般都由各衙总领后,再加分支,有的官员因受降革留任的处分,其俸银亦相应降支或停支,不过俸米仍照常发给。

清代的俸饷制度,最突出的一点就是系列太多、太繁琐。把几个系列综合对比来看,宗室贵族和世爵人员,明显地受到优待。一个宗室亲王的年俸是银10000两,米10000斛, 这比一般文职一品官银180两, 米180斛,高出55倍多,与其最低的奉恩将军相差无几。按照世爵制度的规定,子的品衔是一品,可它的俸银却分别是435两,410两,385两,360两,以及相应的俸米。这比在职一品官又高出1倍到1倍多,即使加上恩俸,也只算大体相等。

何况世爵人员很多兼领其它职务,还可得到不少好处。清朝政府之所以作此规定,主要还是为了保障满洲宗亲和八旗世家的特殊利益。至于给外藩蒙古和"回部"上层分子以一定的岁俸,亦具有明显的笼络之意,并通过他们以达到边疆的稳定。养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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