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租兰博基尼出事故被索赔上百万,租车公司被指保单造假(2)

2024-01-08 17:30     上游新闻

2、 豪车保单居然是其他车的

小李父亲介入后,多次同租车公司工作人员沟通,但关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最终没能达成一致。在此期间,小李父亲向租车公司索要了这台兰博基尼的商业保险订单号,经向保险公司查询得知,租车公司提供的保险订单是一辆奔驰越野车的,小李租下的兰博基尼的商业保险在2022年的4月27日就到期了。

小伙租兰博基尼出事故被索赔上百万,租车公司被指保单造假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回复保单问题。受访者供图

小李表示,对车辆保险在租车合同期中间到期一事并不知情,在事故发生后,他多次要求尽快报保险维修的方案未获租车公司同意。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事故发生后近两个月的7月4日,租车公司员工明确告知小李父亲,这台兰博基尼是有保险的,并称是小李选择了"自己维修"的方案。

此前小李签订的租车合同显示,这台兰博基尼已由租车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承租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车辆意外损坏的,乙方应立即向出租方和公安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事故车辆必须经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

3、 一审双方各执一词

由于面临兰博基尼高额的维修及停运损失,沟通无果后,小李和租车公司都把对方告上法庭。

小李一方主张,是否购买商业保险是决定是否选择租赁这台兰博基尼的重要交易事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租车公司提供的虚假信息签订了合同,租车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了欺诈。小李一方要求租车公司返还租车费用、已垫付修车费用及公路损失费用。

熊宝宝公司则主张,涉案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在2022年4月28日车辆保险到期后,该公司即明确告知过小李,要求其在保险续保前不要上路,但是小李并未尽注意义务,并在5月2日违约借给朋友驾驶途中发生事故,小李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022年11月10日,深圳市展兴行名车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涉案兰博基尼维修《结算单》,载明:车辆进场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出单日期2022年11月10日,项目工时费合计52100元、配件费合计 746875元,合计收取维修费用金额798975元。

熊宝宝公司认为小李拒绝明确修车方案,直到2022年11月10日这台兰博基尼才维修完毕。期间产生的租车费(即停运费)1068000元和折旧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逾期付款违约金也应由小李承担。

小李一方辩称,在事故发生后的2022年5月3日,就已将车辆归还了租车公司。因为要求自行修车未获同意,该车辆由租车公司自行停运,其损失不应由小李承担。

4、 福田区法院:双方均有过错

福田区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小李与熊宝宝公司签订的涉案车辆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可撤销情形。熊宝宝公司应如实向小李告知涉案车辆的保险情况,但没有证据显示,在租赁合同签订前,有就涉案车辆的保险期限在小李承租期间中途届满如实告知的情况,也未提前告知车辆需要在租赁期间办理保险续期等重要情况,显然有悖诚信原则。因熊宝宝公司隐瞒涉案车辆的前述保险情形,致使小李基于合同条款约定和对熊宝宝公司的信任,在错误认识下而与熊宝宝公司签订涉案合同,小李据此以熊宝宝公司存在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福田区法院予以支持。

福田法院认为小李也有过错,因涉案车辆属于豪华车,作为承租人在承租该车辆时应尽到比承租普通车辆时更高的注意义务,而小李未查验车辆保险单,并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导致事故发生,因而未对车辆尽到审慎保管和使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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