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945万买132平新房,称甲醛超标致10种病,开发商:补偿5000(3)

2022-08-01 15:06  新黄河客户端

起诉法院后被驳回,收到补偿款5000元

无奈之下,针对陆家嘴集团房屋甲醛、TVOC超标等问题,何先生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起诉。2018年10月10日法院立案受理,11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本案转为普通程序,于2019年2月28日、2019年10月3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陆家嘴集团在法庭上辩称,从原告(何先生)的身体状况及证据材料无法判断原告系甲醛中毒,原告诉称的疾病中有部分疾病与甲醛超标无因果关系,病历报告均为自述,因果关系需通过鉴定才能得出。即便原告存在疾病,也与被告无关,因原告对房屋存在后续装修行为,且原告在房屋维修期间居住在内,即使原告因此患病,也是由其自身过错导致的。为解决纷争,房屋装修施工单位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希望以自有资金补偿原告5000元,该款项通过被告在本案中代为支付。

因为双方各执一词,何先生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2019年4月,根据何先生的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就何先生所患疾病与房屋室内空气质量超标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2019年7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向法院出具退卷函,称委托事项已超出该院技术条件及鉴定能力,故作退卷处理。后法院又就上述申请鉴定事项委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他们以同样理由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书。

最终,法院认为,关于房屋空气质量是否存在超标情形,原、被告分别提交了各自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因上述两报告均系原、被告单方委托,原、被告又互不认可对方提交的检测报告,故本院无法对上述两份检测报告内容进行确认。本案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距被告交房之时已有10个月之久,距2018年4月原告单方委托检测之时亦近半年,现亦无法通过技术手段确认被告交房之时或原告单方委托检测之时的房屋空气质量是否超标。鉴于此,原告并未举证证明房屋存在空气质量超标情形。此外,原告主张其所患疾病均因房屋空气质量超标所致,但现亦无证据佐证。综上,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但同意了被告自愿向原告支付5000元。

何先生不服判决,先后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均被驳回。

相似案件不同判决,两种检测标准成争议焦点

"这种结果让我无法接受。"何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因为甲醛等超标中毒,给身体造成很大损害,留下多种后遗症,经过四年治疗仍未好转。自己已向多个部门进行投诉。2021年10月,跟中央第六督导组反映后,案件转办到浦东法院教育整顿办,但目前还没有处理结果。此外,针对合同中显示的"毛坯、0元装修"这一"阴阳合同"问题,何先生也反映给了浦东新区房管局。房管局回应称:"该房屋竣工状态为毛坯,精装为开发商与市民签订的装修委托协议,装修手续未报监,不在房管局协调范围。"7月底,新黄河记者拨打陆家嘴集团询问此事,一位工作人员称此事需要联系锦绣前城相关负责人龚某。记者拨打龚某电话,对方拒绝接受采访回应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