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是以“莫须有”杀害岳飞,千古奇冤,莫须有什么意思?

2024-03-16 16:02     360kuai

秦桧对历史的唯一贡献,就是创造了"莫须有"一词,如今它都已经成为了成语,让人们在说某事子虚乌有之时,还可以表达更深层次的含义,对子虚乌有的事说得振振有词时,可用"莫须有",睁眼说瞎话时可以说"莫须有",形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时,可以用"莫须有","莫须有"就是滥用权力的理由,就是锻造冤狱的手段。

"莫须有"出自秦桧那张善于创造的嘴。《宋史?岳飞传》载:"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岳飞被捕,即将判罪,同为"中兴四将"之一的韩世忠看到昔日的战友蒙受不白之冤,内心非常愤怒,他找到案子的牵头人--宰相秦桧,说要治岳飞的罪,有什么证据呢?秦桧支支吾吾,说岳飞的儿子岳云给大将张宪企图谋反的信虽然还没找到,但谋反的事也许是有的。韩世忠听后,反问:"莫须有三个字,何以服天下?"

这里,"莫须有"大都解释为也许有,或许有,模棱两可的意思,后引申为凭空捏造。但按照人情世故来说,一个宰相,对曾经副宰相级别、任过枢密副使的岳飞判罪,却以或许有、也许有来搪塞,无论多么荒唐的时代,都是说不过去的。所以,窃以为,要么意思不是"也许有",要么说的不是"莫须有"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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