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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第一次下诏罪己是在崇祯八年以外,之后的五次罪己诏都是从崇祯十四年至崇祯十七年短短三年内连续颁布的。
在崇祯十七年二月和三月崇祯皇帝更是连续下发了两份罪己诏,崇祯亦是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可能再实现中兴大明的理想了,这六份诏书除了崇祯八年是针对剿匪失利下诏罪己,之后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天灾人祸,自然灾害和流民四起而下诏罪己。
然而再怎么表明自己励精图治的决心在此时都毫无用处了,上天并不能真的听到人间天子的呼救,最终随着崇祯十七年三月最后的罪己诏中的一声声"朕之罪也",明朝最终走向了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