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有为一家在海外游历时与友人的合影。居中为康有为。
康有为不仅是男女平等论者,还是身体力行的实践者。康同薇3岁时,他开始教她识字念诗。后来为了国事,他奔波于京城与南海之间,也不忘写信督促她学习。到了1888年,他决心回羊城开堂讲学,更把10岁的康同薇当弟子一样教导。康有为对她的教育与当时的闺秀教育大为不同,他布置的书目不是《女诫》《女四书》等,而是真正的优秀典籍。他还鼓励她学习日文与英文。
在1888年至1898年的10年时间内,康同薇帮父亲翻译了所有需要的日文资料。所以康有为说她"天资聪颖,博学强记",这并非虚饰自夸之言,她确是一位博学的才女。
康有为和女儿们的合影(后排右三为康同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