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制规定武职不丁忧,一概夺情起复视事。武官各司其职,主管统帅征伐、边境守备、地方军务、宫廷卫戍等事。
股肱之臣,官居权重,辅佐政事,或为国家不可缺失之职。特若阁臣、六部尚书,为明朝中央行政之中枢,帝皇之手足,遇父母丧夺情者不在少数。
张居正作为阁臣,归根结底还是他的职位的分量。像张居正这样股肱辅弼的显性职责不可或缺外,其所处职务背后更带有隐性的特权。
这种特权体现在因其官职所渐生的,帝皇对其的依赖性。由于丁忧制度规定,奔丧守孝期间任何官员的岗位都要被革掉,时间不算短,要三年的光景。
政府正常的运转又离不开这些股肱大臣,单靠皇帝一人是不行的,所以夺情现象的出现在所难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