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拆迁户住法院周转房再遇强拆 涉嫌“妨害公务”十年不判也不国家赔偿(4)

2020-12-17 04:16  上游新闻

在开庭前一天的12月11日,红桥区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有证据证明李英贵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驳回其赔偿申请。也在这一天,李英贵接到法院电话称,开庭取消,等候通知。

▲12月11日,红桥区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有证据证明李英贵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驳回其赔偿申请。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这些年来,李英贵一直在反映强拆房屋的依规安置和赔偿问题,还因此多次被行政拘留,2015年4月18日,以寻衅滋事罪被刑拘。2016年7月28日,被和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直到2017年4月17日刑满释放。

李英贵称,自2010年12月2日取保候审出来后,因为没有自己的住房,他一人住过澡堂子,住过区信访办值班室一年时间,住过小旅馆,后来,租了一间小民房居住。他的妻子一直住在养老院,孩子考上大学前也住养老院。孩子毕业之后,虽然找到了工作,但收入也买不起房,平时“回家”也是与母亲住在养老院。

12月15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南开区人民法院,该院一位负责人称,该案司法程序还在进行中,不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