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次日却死于另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该向谁索赔?(2)

2023-06-13 11:45  澎湃新闻

原告未提供交通费及住宿费相关票据,对其主张交通费及住宿费不予采纳。法院认定原告各项损失合计497174元。

另外,易某所驾驶的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首先应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因交通事故发生在2020年9月19日之前,强制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易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故超出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应由被告在继承易某遗产范围内共同赔偿原告387174元。该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01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遗产是死者生前已合法取得的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死亡后才获得的。本案中易某的死亡赔偿金并非对易某自身的赔偿,而是易某的近亲属因易某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02

肇事者近亲属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59条、1161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

本案中易某与陈某英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陈某英死亡,易某系全部责任,但易某已经死亡,无法再追究其责任。民事责任方面,应由继承易某遗产的近亲属龙某等4人负责赔偿,如果龙某等4人都放弃继承,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易某留下的遗产会用来支付赔偿款。本案中易某近亲属辩称易某无遗产继承且均放弃继承的意见,但均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纳,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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