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过就过,不能过离",宋代女性离婚改嫁为何如此有底气?(4)

2024-02-05 14:02     历史微鉴

综上可知,在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形成了重利轻义的思想,导致宋代各阶层的贞洁观发生了改变,对女性离婚改嫁的态度也有了巨大改变。宋代士大夫,不仅为宋代女性离婚改嫁制造了舆论支持,还在行动上支持妇女离婚改嫁,宋代女性不会因离婚、改嫁而自轻自贱,也证明了宋代女性地位在商品经济下的大幅度提高。

第三,宋代女性可以离婚和改嫁之风盛行的法律规定原因

因为,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形成重利轻义的思想,对婚姻关系中女性的贞洁观造成影响,宋代从上至下的贞洁观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连帝王都表示支持,还亲自付诸于行动。所以,在体现统治阶层意识的宋代法律中,出现了很多利于女性离婚改嫁的法律规定。

1,宋代法律对宗室之女离婚再嫁的规定

首先,宋代对于宗室之女离婚再嫁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关于女性离婚再嫁的规定,宋代的法律有发展的历程,在北宋初年,规定是女性如果丧夫即便没有儿子也不允许再嫁人,到了宋英宗时期,汝南郡王赵允上书道宗室女无子不可再嫁是"非人传"的规定,请求下令革除。之后,宋代关于女性再嫁的法律再次更改:"宗室女再嫁者,祖、父有二代任殿直若少县官已上,即许为婚姻。"意思是宗室之女再嫁的情况是,如果她的祖父和父亲两代人都担任过县官之上殿直官员,才被允许再嫁。足见,虽然宋初对女性再嫁仍有不少的限制,但是开了不许再嫁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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