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案分析:误把活人当作尸体奸淫,构成强奸罪吗?(3)

2021-10-10 19:19     刑法的趣味

“尸体”,即单纯的,不包括意识和精神的身体,“尸体”加上精神和意识就是“活人”,也就是活人和尸体的概念不是对立排斥的关系,而是活人包含尸体的包容关系。

推而广之,奸淫活人就是将尸体和精神部分一并奸污,奸淫尸体就只是单纯奸污了身体这一部分,甲主观认识到的是奸淫尸体一部分,客观上也只是奸淫了乙尸体的一部分,没有奸淫乙精神的一部分,这正是侮辱尸体罪的构成。

据此,强奸罪和侮辱尸体罪也是包含关系,甲在主观和客观上都强奸了尸体,甲依旧构成侮辱尸体罪,且为既遂。

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综上,对甲的罪名以故意杀人未遂和侮辱尸体罪的既遂,数罪并罚

结语

上述的处理结果,笔者认为既符合刑法的基本原理,又做到了符合社会常理,这样的判决,符合被害人的期望,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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