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报社评文章指出,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而言,需要进一步领悟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充分赋予城市房地产调控自主权"精神,进一步用好政策工具箱。
地方要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推动"有效的市场"与"有为的政府"更好结合、更出成效。
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方向和要求,其最为直观的就是加快取消限购等各类限制性措施。
确实,无论是从时间维度还是从历史规律来看,房地产具有周期性,当前房地产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非重点城市对商品房实施限购的必要性越来越小。不可否认,限购政策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时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对平抑当时市场供求关系、推动行业平稳发展、建立健全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提供了重要保障。
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限购也存在"时度效"问题。况且,重点城市和非重点城市,需要采取不同的房地产调控方式,而不是不作区分就一味对标一线城市的政策。平心而论,这对地方政府其实是一种治理能力的新考验,因为,房地产的问题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产业问题,它与当今的行政结构深深地纠缠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