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开展车载硬件技术协议标准化建设,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共同制定汽车车载硬件和终端设备的接口标准、软件通讯协议规范,提升生态开发者开发和创新的积极性,增强同类型产品在不同品牌和车型的适配度。
三是鼓励车企开放智能生态,建议国家引导汽车行业借鉴智能家居模式,推进行业内外共同制定车联网的有关技术和标准,实现多场景智能终端产品互联互通。
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终端产业
力争2030年前全球领先
雷军提出,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力量,人工智能终端是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要载体,正在加速从智能手机、智能汽车、可穿戴设备向智能家居、机器人等多元领域拓展,智能终端和消费电子的产业优势让中国有机会成为新格局的引领者。
在他看来,当前人工智能终端处于快速发展的起步阶段,行业内的产品在功能性能、外在形态、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差异较大,也存在技术创新瓶颈、产业协同不足等问题,亟待通过政策引导与支持加以解决。
对此,雷军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健全人工智能终端标准体系,编制以用户体验为导向的智能化分级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认定方法,强化国际国内标准有效衔接。力争2027年内初步建成人工智能终端标准体系,2030年率先形成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终端标准体系。积极推进优秀产品、典型案例遴选,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强化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协作,构建应用协同生态,由行业组织牵头,联合终端厂商、应用厂商、大模型厂商等,加快构建统一的终端设备与智能应用之间的接口规范与数据格式。力争到2030年前形成2至3类相对统一、国际领先的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平台,促进百亿级终端应用的跨界无缝互通,建成开放共赢的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大生态。
三是中央和地方部门加大对人工智能终端领域研发与应用专项的支持。力争到2030年,建成具有全球一流竞争力的智能终端产业生态。
加强治理
"AI换脸拟声"违法侵权重灾区
压实平台责任
除了为人工智能产业建言,雷军还提到了AI应用。他表示,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AI换脸拟声"的不当滥用也成为了违法侵权行为的重灾区。AI深度合成技术所需素材获取便利、技术使用门槛低、侵权主体及其手段隐蔽性强等特点,给治理整治带来较大挑战。
对此,雷军提出几点建议,一是针对"AI换脸拟声"等某一类代表性问题,探索推出人工智能单行法,提高立法位阶及其效力,分级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务实治理,明确"AI换脸拟声"应用边界红线,完善侵权证据规则,加大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二是强化行业自律共治,压实平台等各方的责任。支持平台企业开发可精准识别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内容的技术能力,优化升级通信软件和内容平台巡查审核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及时阻断问题内容传播。
三是建议加强人工智能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民众的警惕性和鉴别力,聚焦重点人群,在中小学人工智能教材中加入伦理规范内容,深入老年人聚居的社区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活动,在全社会夯实"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人工智能发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