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尝试联系"成分宝"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检测报告细节,客服表示具体需工程师对接。记者随后添加了"成分宝"相关工程师的社交账号,截至发稿前,对方暂无回应。

"鸽武缘"目前尚未通过官方渠道回应以上说法,记者也通过多个平台的站内私信功能进行联系"鸽武缘",发现对方账号已进行了隐私设置,未能取得联系。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的司法机关已发布了多起中药领域违规添加相关典型案例,包括中药中非法添加西药、违禁成分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
这些案例中,既有不法分子在宣称 "纯中药" 的冲剂里掺入吡罗昔康等西药成分,以 "民间配方" 为噱头高价售卖的情况,也有在中药类产品中违规添加格列苯脲等降糖西药、新型伐地那非衍生物等违禁成分的行为,部分涉案产品销售金额高达数百万元,覆盖全国多个省份。
律师称该商品的销售已触碰安全红线
河南金纬律师事务所的张扬律师就此事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于配料表标注问题,张扬指出,根据相关法规,化妆品或保健用品的配料表应真实、完整地标示所使用的全部成分。在配料表中添加"等"字,如果其后隐藏了未标明且可能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影响的成分,则涉嫌虚假标注和欺骗消费者。
对于"销售宣传具有治疗功能的保健品"的问题,张扬解释道:所售产品即使具有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但其宣传内容暗示或明示其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系非药品冒充药品,应认定为假药,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统一"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认定标准,在《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的公告》第一条中规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产品,均为非药品冒充药品。
上述行为可能诱导消费者将其作为药品使用,从而延误治疗或造成健康损害。

若膏贴中确实含有未标明的潜在风险成分,张扬表示,问题的性质将更为严重。"这不再是简单的虚假宣传或民事欺诈,而是涉嫌严重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这种行为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张扬最后强调了直播平台的责任:"直播平台作为商品销售的渠道提供者,对入驻商家及其商品的合规性负有审核和监管责任。如果平台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