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提"消除安全隐患"
11月底,香港大埔一座31层住宅宏福苑发生火灾,截至目前造成159人死亡,仍有31人失联。在这次事件中,高层建筑暴露出发生火灾后扑救难、疏散慢、蔓延快的痛点,带来了深刻的警示。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也下发文件,部署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聚焦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开展排查整治,全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而此次国务院专题学习,也专门提出了城市更新与消除安全隐患相结合的新要求。
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2005年之后,国内二、三线城市也陆续建设了大批的高层建筑,其中既有30多层的住宅,也有超高层的摩天大楼、写字楼,一度掀起了各地相互竞争"最高建筑"的狂热。这背后既有当时的经济刺激计划影响,也有二、三线城市开展的"棚改"政策带动,导致在拆旧建新的过程中,二、三线城市出现了土地集约化的特征,建筑密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这批超高层建筑现在都已经投入使用,特别是早期的一些建筑,可能没有更多地去考量消防方面的风险和隐患。尤其是长三角和珠三角的高层住宅,不像北方城市的建筑有采光南北通透的需求,因此建得既高又比较临近,密度还比较高,就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消防的隐患,一旦出现大规模火灾,很难解决超高层建筑的灭火难题。
她认为,在既有超高层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新一轮城市更新和重新规划确实存在难点,但也会存在新的变量和机遇。因为城市更新的核心是针对主城区的老旧房屋进行更新,其实老城的建设周期更早、建设密度更低,老城的配套和城市价值也更高,在这些高价值、配套丰富的地段上,拆除一些过去建设的陈旧的、低密度的建筑,重新规划后建设一些舒适型、高端改善类的产品,无论是从城市价值、土地价值还是居住价值的层面上,以及稳楼市的拉动力上,都能取得共赢。
记者注意到,7月份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也提到了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全面提升房屋安全保障水平。而8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更明确提到,要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增强高空消防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