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女士给到的公安局接报回执
6月12日,警方将调查结果告知了刘女士,"虽然监控里显示保洁翻开过这个包,但是并没有明确证据拍到保洁拿走了这条项链,所以没能刑事立案,他们建议我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此后,刘女士曾多次联系酒店方,试图协商解决此事,但酒店方并未回应,"我希望酒店能联系我,和我协商赔偿方案,赔偿遗失项链的全部金额,或者追回项链。"
6月17日,记者拨打了涉事酒店的电话,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事已经报警了,目前是警方在处理,具体的进度需要跟警方那边沟通。"记者也联系了受理此案件的派出所,但对方称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
针对此事,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律师表示,刘女士有权基于合同关系,向酒店方提出赔偿诉求,但不管是私下协商还是民事诉讼,均需举证包内确有贵重物品存在,如提供包内物品的原始照片,或申请调取监控录像,若监控画面清晰显示包内确有项链,也可作为证据。
若刘女士所述情况属实,则酒店方可能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构成消费服务合同关系的违约。根据《民法典》关于遗失物的规定,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遗失物,并妥善保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保洁人员确在工作中存在侵权行为,应由酒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酒店可依据规章制度,向存在重大过失的人员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