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一路发生一起典型"开门杀"交通事故,因机动车驾驶人下车前未观察路况贸然开门,致使后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受伤。

2026年6月8日上午,驾驶人贺某某驾驶粤BE****2号牌车辆停靠在水贝一路路旁。
停车后,贺某某未留意后方通行状况,直接打开车门。后方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躲闪不及,当场连人带车摔倒,车上一名大人和一名小孩均出现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罗湖交警迅速抵达现场,完成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等处置工作。
经交警判定,驾驶人贺某某开门前疏于观察、操作不当,是引发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