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中午,翟某敲诈勒索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结束一审。据苏某家属称,翟某出庭接受审理,对指控的敲诈勒索罪名认罪认罚。
而无论从2024年3月,苏某家属称翟某因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被移送法院,还是从2023年5月翟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立案,这几个重要节点之间的间隔,倘若比照刑事诉讼法之规定,都确实难言"顺畅"。
这样的不顺畅到底为何?而在本案中认罪认罚的翟某将面临何种量刑的可能性,以及这样的案件结果又将产生何种行为法的效果呢?
在这里,我们需要回溯一下苏某翟某事件的时间线:
2017年3月30日,苏某翟某通过婚恋网站认识。
2017年6月7日,两人领取结婚证。
2017年7月18日,办理离婚手续。
2017年9月7日,苏某在微博上发遗书,将两人的情感纠纷公开,后自杀。
2018年4月20日,苏某家属起诉苏某前妻翟某,围绕离婚后财产纠纷、赠与合同无效、返还财物展开。
2023年3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翟某退还苏某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元以及撤销翟某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2023年4月7日,苏某姐姐称,翟某运用威胁的方式,向苏某索取钱财,涉嫌敲诈勒索。已向检察院递交"立案监督申请书",正在积极推动刑事立案。
2023年5月12日,苏某家属确认收到翟某660万元还款。
2023年5月20日,翟欣欣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立案。
2024年3月7日,苏某哥哥称,日前,翟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已移送法院。
2025年1月21日上午9点30分,翟某涉嫌敲诈勒索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